組織生活會制度
發(fā)布時間:
2020-09-18 15:47
來源:
公司內部
工作內容: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由各黨(工)委統(tǒng)一部署進行,以支部為單位、由支部書記組織召開,每年至少召開2次,也可根據(jù)需要隨時召開。
黨支部組織生活會要結合學習教育有關要求,用好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,深入查找支部和黨員個人存在的問題,剖析原因,制定措施,切實讓每名黨員通過組織生活會受到思想教育、經受黨性鍛煉。組織生活會后,向上級黨組織提交組織生活會報告。
同時,黨員領導干部要落實好雙重組織生活制度,除按照規(guī)定參加單位(部門)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外,還必須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,作為普通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,接受黨員指出的問題,做好問題整改。
工作時間:7月10日、12月10日前
工作范圍:全體黨員
主 持 人:黨支部書記
關鍵詞:
組織生活會制度